Sunday 16 March 2014

昨天在槟城紫云阁注册之前,宣誓官说了一堆结婚的道理,让我明白了结婚不是儿戏,不是喜欢就结,不喜欢就离,结婚是因为要和对方组织家庭……说到这,我还蛮有感触的,我在想他那么一说,难道我可以起身告诉她,今天不宣誓了我要回家多考虑一遍……这事情若发生的话我肯定死得很惨,所以我还是照着意思的签了名字,然后宣誓。

这决定对还是错没有人会知道,未来的路怎么走有谁能预知?

不管好与坏,法律上我们俩已是夫妻,再多不愿意多叫一个妈也得叫…做人真是不简单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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